
贸易平台合作伙伴协议 本协议由和之间的业务伙伴商(以下简称“协同伙伴商”)签订。 前 言 甲方为在注册于的贸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乙方为有意愿作为甲方平台合作伙伴的个人或实体。 条款和条件 任命 甲方特此任命乙方作为其平台的业务伙伴商,乙方接受该任命。 职责 乙方作为协同伙伴商的职责包括: 代表甲方在指定地区推广和销售平台。 向潜在客户提供有关平台信息和服务。 为现有客户提供支持和服务。 收集和提交客户反馈和建议。 授权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乙方的指定地区代表甲方采取以下行动: 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和营销材料。 与潜在客户和现有客户沟通。 收集和处理客户信息。 4. 赔偿 乙方特此同意赔偿甲方因乙方作为合作伙伴商的行为或疏忽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 5. 知识产权 甲方拥有平台的所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 6. 保密 乙方有责任对从甲方处获得的任何机密信息保密。 7. 佣金 甲方将根据平台产生的销售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率和支付条款在附录 A 中规定。 8. 任期 本协议的任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到期日期]。 9. 终止 甲方或乙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天数]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0. 管辖法律 本协议受[管辖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 1 整个协议 签字方: 乙方: 姓名: 签名: 日期: 甲方: 公司名称: 代表人: 签名: 日期: 附录 A - 佣金率和支付条款 佣金率为从平台产生的销售收入的[佣金百分比]%。 佣金将在每月[支付日期]支付给乙方。 佣金将支付到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台州天气业务伙伴注册方法 准备资料 台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气象数据使用协议书 申请书 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登录中国气象局数据服务网(http://data.cma.cn),注册账号并按照页面提示提交相关资料。 线下申请:携带上述准备资料前往台州市气象局,填写《台州市气象数据服务委托合作伙伴协议书》。 签订协议 台州市气象局审核申请资料后,与协同伙伴商签订《台州市气象数据服务委托合作伙伴协议书》。 4. 缴纳费用 根据气象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缴纳相应的合作伙伴费用。 5. 获取授权 台州市气象局将授予业务伙伴商气象数据使用授权,业务伙伴商可按照协议约定获取和使用气象数据。 注意事项: 申请业务伙伴时,需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气象数据服务经验。 合作伙伴商需遵守《台州市气象数据服务委托业务伙伴协议书》的约定,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气象数据。 气象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需事先报备台州市气象局,并取得批准。 协同伙伴商需保障气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用于非法或有害目的。 台州市气象局联系方式: 地址:椒江区万达路88号 电话:0576-88500340 传真:0576-88500342自建CDN网络API监测运维全流程









